109學年度 學位證書領取 注意事項
公告日期:110.5.11
【臺北校區–進修部】(進二專)
各位109學年度第2學期二專進修部準畢業生您好:
為使您領取畢業證書順利,請詳細閱讀並注意以下領取時間及領取時需攜帶的物品
祝福您鵬程萬里,前程似錦。
|
注意事項 |
|
|
準畢業生 |
臺北校區–二專進修部(含延修生)-【110/6/1修改】 |
|
查詢成績 |
請本學期應屆生、延修生於「學生資訊系統」,網址為:https://ejc.ntub.edu.tw/查詢。 一、學業成績:請本學期應屆生、延修生登入學生資訊系統查詢。 二、倘若需暑修或跨校暑修之同學,本校收到成績單登錄後,並完成登入成績後,才可查詢。 |
|
領取時間 |
110.7.19(一)起,每週一至週四,依上班時間可到校領取學位證書。(週五未開放勿至校領取) 請先與教務處二專進修部電話聯繫確認是否已達畢業資格。請109-2開學日前領取完畢
※如有特殊原因(如參加升學等因素),俟學業成績出來後,請先行聯繫二專進修部承辦人。 |
|
領取方式 【110/6/1
|
一、郵寄 : 以郵局便利袋寄發 1.6至7月間之畢業生,學位證書將以郵寄方式寄至學生確認的地址(無確認者無法寄送) 2.收到學位證書郵件後,請將內含之回郵信封(已經貼完郵資)放入2吋照片1張(背面填班級學號姓名)寄回。 註:照片為學校永久留存學籍資料使用,以三個月內證件照(學士照或副學士照)尤佳。 二、特殊原因親至校領取 : 1.以郵寄為原則,若有特殊原因(入伍.國考)急需領取學位證書,請先電洽教務處各承辦人。 2.請攜帶2吋照片1張繳交教務處,背面填班級學號姓名(以三個月內證件照(學士照或副學士照)尤佳)。 3.有健康疑慮,亦請選擇郵寄方式 三、符合 領取學位證書 條件者於7/12(一)起陸續寄發。
另圖書館無欠書籍(若有欠費須繳清) :請以圖書館之規定日期 繳清及歸還 二專進修部連絡電話(02)2322-6320~22 ,暑假上班時間請以實際公告為準。 |
教務處教務行政組(二專進修部)敬啟
110年6月1日
